学院各单位:
开学伊始,为确保校园安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创建“平安校园”,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从即日起,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广泛深入组织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活动,全面细致查纠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9月11日——9月15日,各单位全面自查。
9月16日——9月20日,各单位报送自查材料(电子版发保卫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送保卫处南门二楼消防办公室)。
9月21日——9月27日,集中整改。
9月28日——9月30日,学院组成检查小组,采用重点督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三、检查重点
各单位要切实结合自身安全实际状况,重点检查:水、电、气、电梯、食品、医疗、压力设备、实验室设备等特殊设施。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相关单位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建立、执行情况(特别是学生实习场所的安全监管情况)。
3.相关单位重要设施、特种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管理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4.地下室、彩板房不得有人员居住和堆放易燃杂物。
5.严禁私人物品侵占消防通道,严禁在楼道、阳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或停放电动车以及为电动车充电。
6.加强对电器火灾的防范,坚决查处违规大功率用电器。
7.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
8.加强对天然气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9.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的变化,检查修订《应急预案》(需要帮助的请联系保卫处)。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要把这次秋季安全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迅速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即查即改,严格治理。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自觉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无力自身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需购置的消防器材报保卫处。
3.强化基础,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将安全检查与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培训。
4.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重点督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争取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消除各类隐患,切实把我院的安全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5.落实责任,严肃问责。严肃组织领导问责,对该研究未研究、该制定方案未制订方案、该安排部署未安排部署的,要从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严肃检查督查问责,对该检查督查未检查督查、发现问题未当场采取纠正措施、该复查未复查的,从严追究检查人员责任。
6.广泛宣传,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各种平台,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检查工作,组织教师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联系人:陈俊虎
联系电话:69309566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