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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的通知
2021-05-17 10:38  

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的通知》(教安全函【2021】258号),结合我院实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动群众,切实提高防骗意识和能力,营造全院师生反诈防诈的浓厚氛围,努力构建“全警反诈、全社会反诈”新格局。自即日起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迅速掀起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热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用足用好学院各部门新闻宣传资源,全力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全力构建“全警反诈、全社会反诈”新格局,持续掀起强大宣传声势,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

二、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宣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战果,反映公安机关“云剑”“长城"断卡”等专项行动和高发类案集群战役的部署举措和成效。报道公安机关会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防范的措施和成效。及时发布涉及当代大学生的高发类案典型案例,深刻揭露诈骗手段和危害,提高师生防骗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全院反诈总动员”反诈防诈系列宣传活动。4月27日,中宣部、公安部共同主办了以“全社会反诈总动员”为主题的全国反诈防诈系列宣传活动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以揭批典型诈骗手法、普及防骗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反诈防骗宣传教育活动。紧密依靠学院党委,充分发动广大师生,积极组织反诈宣传志愿者队伍,坚持群防群治,营造全院反诈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介绍打击治理工作部署和成效。请各单位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及时宣传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工作情况和打击治理成效,发布典型案例和反诈防骗提醒。

(三)在本单位网站推出宣传报道资料。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将连续制作播放专题节目,对“断卡”行动、高发类案集群战役、开展精准宣防等工作开展宣传报道;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制作反诈防骗公益宣传片,在央视综合、新闻、社会与法等重点频道重点时段滚动播出;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将持续定期播出“国家反诈中心民警反诈防骗系列提示”,努力形成品牌效应;中央新闻媒体将刊发综述、评论、内参客观反映打击治理工作成效和面临的问题。请各单位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报道。

(四)转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近期国家反诈中心编制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电子版已上传保卫处网页,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反诈宣传“进校园”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等群体开展重点宣传,将手册发放给师生员工。同时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广泛传播,努力扩大防范宣传的覆盖面,提高精准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结合自身特点,对集中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进行不间断的宣传,在重点时段、显著位置对本单位的防诈工作布置、取得的显著成效等进行宣传。要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声势。

(二)利用网络新媒体多渠道开展宣传。要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抖音等互联网新媒体,加强打击治理工作的互动宣传。通过制作反诈短简讯、板报等形式,及时反映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的举措成效、发布预警信息提示、宣传防范知识。要动员组织全院师生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推广下载郑东分局反诈中心“金钟罩”小程序。积极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组等平台转发反诈宣传视频,扩大宣传覆盖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带动广大师生防范意识,形成互联网现象级传播效应。

(三)开展针对性防范宣传。要针对常见多发的诈骗手法,编写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防骗警示信息,鼓励各单位利用各自的宣传平台,在楼宇电子屏滚动播放防骗标语、悬挂宣传警示横幅、以及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点面结合开展宣传防范教育工作,争取最佳宣传效果。针对不同单位不同群体不同区域传播特点,精细化组织开展群体性、载体性宣传,实现反诈宣传点线面结合、立体化传播、全方位覆盖。要发动师生智慧,集合师生力量,创新宣传举措,积极开展“无诈学校”创建活动。对案件易发、高发的单位、人群进行精准针对性宣防,不断提高提高师生的防骗意识和能力。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根据本单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宣传工作措施,创新宣传工作方法,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确保“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取得实效。

各单位请于5月31日前,将本次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的活动情况,以简报(配图)的形式资料展示在本单位网页上。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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