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2017]1011号)精神,结合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要求各单位围绕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及全省“两会”等重要节点,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加强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训室、实训车间、配电间、音乐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做好如下几点:
1.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违章搭建和使用的易燃可燃彩钢板临时建筑立即进行拆除,严禁电动车、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和楼道充电和停放,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3.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不超负荷用电,不擅自私拉乱接电线。
4.高标准完成“三会三化”和“四个能力”建设任务,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
5.本单位要有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度,建立排查安全隐患记录,切实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做到“三清三关”。我院的火灾隐患,主要存在于违规使用电气设备上。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保卫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